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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/8/13 新闻来源:抚顺远汇管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821次>
LazyBears:13岁少女肢解同窗好友,因嫉妒其长得美……这么残忍的事情可能也只曾在电视剧、电影里看到过。
关于这则事件大家都已有所了解,在这里我就谈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“过度”以及如今未成年人会遭受哪些“不当引导”,希望有关部门人员能够因该事件引起重视!
目前,在我国刑法中,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为16岁,对于八大罪(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、抢劫、强奸、放火、投放危险物质、爆炸、贩卖毒品)的行为人年满14周岁即追究刑事责任。但在如今,这个年龄在我看来是需要“改改”了。
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,从原本的10周岁降低至目前的8周岁,其根本原因便是目前的孩子易早熟,在较小的年纪就有全面认知,知道如何网购、消费、打扮甚至是比美。
前段时间某短视频平台上不是还出现过不少小女孩,借着“妈妈出车祸了,奶奶死了”之类的事件博同情求赞吗?在我们还以为如今的小孩比较“单纯”不会说谎的同事,他们实际上拥有远超出年龄的认知能力。
在这件事当中,13岁小女孩因为嫉妒而约好友回家,并残忍杀死好友肢解的行为让人感到惋惜,但这样的“孩子犯罪犯重罪”的行为并不是只有一例:
2018年4月2日,陕西某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杀人案。接受审判的,是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孩。她残忍杀害了自己11岁的弟弟。只因为弟弟发现自己在被窝里玩手机,她害怕弟弟会向父母告状。小女孩在完成了拿着菜刀追砍弟弟、将弟弟从桥上扔下河、确认死亡后就地掩埋尸体等可怕行径之后,居然泰然自若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。即便是在庭审中,女孩也表现得十分淡定,没有丝毫恐惧与惊慌之意,甚至还十分清晰地回答了所有问题。2015年10月18日, 湖南邵东某小学教师李桂云被残忍杀害。谁都没有想到的是,这起在办案民警看来“作案手法有些老练”的案子,行凶者是三个未满14岁的学生,而且在作案现场有很明显的清理痕迹,犯人试图隐藏自己的罪行。“一般的小孩子早就吓坏了,但他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,”而在其中,有这样一个细节令人不寒而栗:作案人刘宇曾说过这么一句话:“我们还没有14岁,就算打死人了,也不用坐牢。”14岁的刑事责任年龄,已经成了犯罪嫌疑人们的“保护伞”,甚至公开叫嚣着无人能够惩治他们,这是何等的荒唐?
如今的小孩子,即使是8岁、10岁就知道盗用父母手机余额去打赏主播,去偷取家里钱财炫耀,甚至犯下比美杀人这样的事件……他们早就超出了我们那个年龄时的成熟。
在这个时候,难道我们的“保护”不该与时俱进,让恶人承受相应的惩罚吗?
我一直希望的两点:一是死刑的保留,能极大的惩治恶贯满盈的犯罪嫌疑人;二便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,不让年纪小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!
如今的小孩,早已不复我们那个时候的单纯,该承担的罪就该承担!
如果可以,我希望刑事责任年龄能降低到12岁甚至更低!不要让家庭教育失败的后果,让好人让社会为你买单,如果你教导不好自己的孩子,那么也不能让你的孩子不承担任何后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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